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再添10项硬举措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推行“放管服”改革30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再发通知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年来,各试点单位围绕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共制定350条先行先试措施,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2017年7月,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试点引领效应,今年9月底前,在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等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
税务总局把提高发票服务效率作为根治办税服务厅拥堵的关键,通知提出今年10月底前,试点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为给纳税人创造更好更优的办税体验,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针对纳税人希望避免“数据反复填”等方面的需求,通知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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