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综合施策淘汰老旧柴油车
提前淘汰的每辆车最高补助2.5万元
近日,《海南省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通过补贴形式鼓励车主及时报废老旧车,并以数项举措对海南省老旧车进行分门别类“清理淘汰”工作,以减少老旧柴油车排放的“乌烟瘴气”,保护海南良好的生态环境。
《方案》指出,自2018年起,海南省将用3年时间,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强化治理、区域禁行、强制注销等疏堵结合措施,促进全省老旧车报废更新和污染治理,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所淘汰的老旧柴油车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属于国家第三阶段(初始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登记时间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上认定为国三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污染治理的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属于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中、大型柴油载客车和中、重型柴油载货车。
《方案》明确实施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和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财政补贴政策,明确各项补贴标准,按车型等划分,对提前淘汰老旧柴油车的补贴标准从7000元/辆到25000元/辆不等,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的补贴标准从12000元/辆到20000元/辆不等,旨在提高车主主动淘汰和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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