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理不合理加价 推进供电抄表到户
海南将退还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出《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加快推进供电抄表到户工作,电网企业要对新建居民小区实施供电抄表到户。
《通知》要求,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按照海南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严格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列入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转供电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电价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高终端用户电价标准和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供电抄表到户工作,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电网企业要对新建居民小区实施供电抄表到户。电网企业因此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运营维护费用等,纳入输配电成本。
加快退还用户临时接电费。电网企业应全部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电网企业应在营业网点、当地主要媒体上依法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仍无法退还的,冲减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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