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买卖双方举报中介套取4万元差价
住建部门:已约谈房产中介,违规证据不足
“买卖房子是件大事,特别是买卖二手房一定要谨慎。”近日,海口市民陈先生向南国都市报反映称,他此前卖了一套二手房,但房产中介隐瞒了真实交易信息,套取了4万元差价费(中介费),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对此,房产中介公司回应称,他们是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卖房者
当时说好141万元 最后卖了145万
陈先生说,今年3月,他想卖掉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椰风水韵的一套房产,海口xx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新大洲大道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销售代表来找他谈,最终谈妥的成交价为141万元,其中相关税费、评估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都由买方承担。
3月15日,当陈先生和该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里写的成交价却是145万元。合同约定陈先生在收到买方支付的首付款以后,要以支付中介费的名义返还给中介公司4万元。
陈先生称,在他对上述事宜多次提出质疑后,中介公司回复称公司没收买方的中介费,故这4万元相当于中介费就由卖方出了,他当时也认可并接受。
然而,陈先生后来发现,中介公司一直对买方说的这房子价款是145万净拿价,并且又让买方承担所有税费、中介费等。
买房者
中介两边收取中介费 我是受害者
“知道中介公司向两边(买卖双方)收取中介费后,很生气。”买房者王先生称,中介公司的销售告诉他房屋售价是145万,另外再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售房佣金)合计13.31万元,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工本费、过户费、中介费、评估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承担该房交易过程中的其他任何的一切费用。
王先生买这套房总共花了158.31万元。王先生说,中介公司隐瞒了真实的房价交易信息,从两边收取中介费,他是受害者,为此要求中介返还隐瞒真相收取的4万元中介费。
王先生说,他已经向多个部门投诉,其中,海口市住建局曾约谈三方,当时王先生有事没能到现场。“约谈完后,中介公司打电话来,态度很恶劣,对我一顿吼。”王先生说,由于房款总价高,导致中介费、税费也增多,这些都不计较了,三方可以心平气和协商,但中介公司处理事情的态度让他难以接受。
中介公司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对于买卖双方的质疑,海口xx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新大洲大道分公司负责人苏女士表示,这套房的销售是正常交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中介费肯定要收双方的,通过协商该收双方就收双方,难道要我们贴钱进去跟他们垫税吗?”苏女士称,签的合同是合情合理的,不存在违规。
对于买卖双方称隐瞒真实交易信息的说法,苏女士称,一个卖家、一个买家,双方坐在一起谈的,怎么隐瞒?都是签了买卖合同才去办理过户手续的。
然而,记者查看了陈先生和王先生提供的合同,两份合同的签字日期并不一致,相差一天。
苏女士称,中介公司起个牵线搭桥的作用,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收取中介费,当时买方的13.31万元的包干费用中,评估完后交的费用多了,才找卖方协商出中介费,不然中介公司就亏了。
住建部门
已经约谈中介公司 违规证据不足
对于陈先生的投诉,海口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是签了合同的,是正常的交易,已经约谈过中介公司,有违法违规的话,肯定会进行相应处罚;对于是否涉嫌隐瞒房产真实交易信息,目前来说涉嫌违规证据不足,建议三方协商解决,或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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