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临汾数据造假案
强调对监测弄虚作假零容忍
本报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寇江泽)近期,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了山西省临汾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作用,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山西省临汾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绝不允许将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转嫁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上。
《通报》指出,临汾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未建立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个别领导干部私欲膨胀,政绩观严重扭曲;有的运维公司内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机制不健全,对运维人员疏于教育监督。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深刻汲取本案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加快构建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责任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本案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强化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保障措施。
《通报》强调,生态环境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机制,持续加大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生态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论涉及谁,都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31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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