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在银行依法扣划存款。(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供图)
海口网9月1日消息(记者余冰月)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9月1日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一毒贩银行账户存有40000多元存款却拒不缴罚金。近日,该法院执行法官奔赴陵水县,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刑事被告人拒不履行缴纳罚金案,强制其履行义务。
据悉,4月10日,被告人王某在龙华区某出租屋内,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贩卖给购毒人员陈某,陈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人民币500元支付给王某,双方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抓获。5月14日,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缴纳。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如期履行缴纳罚金义务,案件移送龙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龙华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要求其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但王某拒不缴纳罚金。
龙华区法院查询到王某在中国银行陵水支行的一个账户内有存款40000多元,随即将其账户冻结。8月25日,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前往陵水县城的中国银行陵水支行,将王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依法扣划3000元,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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