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向东(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南海网记者 姜飞 摄
无法接受盗窃罪名 当事人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上诉
海口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先生对此表示,综合证据看本案无法证明“两条野生黄花鱼”的真实性,应该说证据具有“重大瑕疵”。
“两条鱼被吃掉了,连鱼骨、鱼鳞、鱼尾等证据都没有提取到,本案认定的‘野生黄花鱼’的唯一书面证据就是2张手写的‘过磅清单’,这种证据的随意性、事后可补救性无法排除,且清单上面只有金额数量,并没有写明是‘野生黄花鱼’,甚至物品名字都没有,该案哪怕是一张‘两条野生黄花鱼’的照片都没有,如何来确定‘野生黄花鱼’的真实性?”陈律师说,市场上黄花鱼的价格平时就十几元一斤,最高也就30元左右一斤,两条黄花鱼一共6斤8两,一般的市场价200元左右,若按此计算远远达不到盗窃罪或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向东还向记者透露,本案一审于2017年6月26日立案,2017年7月18日开庭,2018年8月24日宣判。“我们的律师也说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199条、第202条等之规定,依法应当在3个月内或6个月内宣判。本案在并没有特殊情况,特别是没有进行价格重新鉴定的情况下,审判时间长达14个月同样令人不解。”向东说,他认为这样的判决结果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据了解,目前,向东的委托律师已经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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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价葡萄案”
据公开报道:2003年8月7日凌晨3时,在北京市打工的农民李某朋、李某尚等4人来到一葡萄园偷偷摘食葡萄,临走时又摘了一编织袋抬着回去,路上被当地警方发现。经查,4名工人偷的是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其馋嘴之举令其中的20余株试验链中断,损失无法估量。
经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偷的葡萄进行评估,涉案的23.5公斤葡萄直接经济损失为11220元。该葡萄一时被人们称为“天价”。后经有关部门重新评估,得出涉案标的价格仅为376元。 2005年2月21日,上述民工先后收到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书。自此,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天价葡萄案”终于尘埃落定。
哈尔滨“天价豆角案”:
另据报道:2004年7月6日,哈尔滨市一窃贼从一个蔬菜大棚里偷摘了两袋看似一般的豆角,卖了110元钱。他没有料到:他进的是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分院的试验棚,偷的是该院投资数万元、经4年苦心研究培育的“太空豆角”。嫌疑人刘某路被警方以涉嫌盗窃刑事拘留。
据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菜豆科研组负责人介绍,这些用于科研的豆角是他们经过4年时间培育,又经过太空育种后的CHC55号种子培育出来的。这样的种子一共仅有几十粒,极为珍贵。这些正处在种子成熟期的豆角被盗,使整个试验的完整性受到影响,并使试验数据失去了准确性,直接导致整个研究链断裂,其损失不是可以用价格来估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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