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5日消息(特约记者宋洪涛 通讯员陈炜森 记者刘杰)5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了解到,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于近日成功打掉一个系列盗窃通信基站蓄电池团伙,抓获盗窃蓄电池以及为销赃提供条件的4名犯罪嫌疑人,破案50起,其中盗窃案件38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2起,涉案金额约达38万元。
2018年2月以来,东方市公安局陆续接到通信基站电池被盗的警情,引起了东方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关注,并立即抽调刑侦精英力量成立专案组,深入研判分析案情,全力侦破案件。
专案组民警在梳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发现多起基站蓄电池被盗案很有可能系分工明确、经验老道的团伙流窜作案。但由于案发现场视频监控设备落后,仅能模糊发现嫌疑人作案时戴着帽子、口罩和手套,并且嫌疑人有刻意躲避视频监控的行为,被盗现场也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正当民警一筹莫展之时,8月13日凌晨,东方市公安局接群众报称:在东方市双吉水泥厂垃圾处理站附近的通信基站发生蓄电池被盗案件。接报后,专案组民警根据基站视频监控调取的信息,结合盗窃基站蓄电池(基站蓄电池一般为24个或48个,每个蓄电池约有30斤重)必须要运用车辆进行运输的作案特点及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对案发区域周边线路和治安卡口经过的车辆进行海量排查检索。经沿线搜索、追踪,发现犯罪嫌疑人驾驶黑AX33K8面包车的监控视频,确定了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符某充和符某胜的身份。与此同时,通过被盗蓄电池上的GPS定位系统,专案民警追踪到了被盗蓄电池的具体方位,八所镇皇宁村一收购站进入专案组的视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也渐渐浮出水面。
8月13日19时许,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在八所镇居龙新村星光宾馆和皇宁村一废品收购站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符某充和符某胜以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高某侠夫妇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符某充(男,汉族,1989年生,四更镇人)和符某胜(男,汉族,1986年生,八所镇人)供述了其两人自2018年5月至今,为了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多次租赁汽车,共同在东方、昌江、白沙等地实施12起盗窃基站蓄电池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汉族,1979年生,安徽太和县人)和高某侠(女,汉族,1980年生,安徽太和县人)如实供述了其两人在经营废品收购站期间,明知蓄电池是犯罪所得,仍进行收购12起的犯罪事实。
虽然犯罪嫌疑人符某充和符某胜如实交代了其犯罪行为,但审讯工作并没有结束,结合东方市工信局2018年6月通报的被盗基站的数据统计来看,专案组判断,该两人涉嫌盗窃的案件数可能远远不止这些。刑警大队再次组织专案组民警对符某充和符某胜进行突审,在法律的威慑和民警的心理攻击下,最终符某充的心理防线崩溃,交代了其2017年2月份至2018年5月期间,伙同符某泼(负案在逃)、文某通(负案在逃)先后流窜乐东、东方、昌江、白沙四地实施盗窃基站蓄电池26起案件的犯罪事实。
相关链接:
海南百日大招商签约项目126个在谈370个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