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人谈到社会治理时“言必称希腊”,推崇西方社会治理模式。虽然西方国家的社会治理有其优长之处,但如果照抄照搬、简单套用,结果必然是“南橘北枳”、水土不服。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立足中国国情。
西方社会治理理论大多强调“理性人”基础上的社会自我治理,主张弱化政治权力甚至去除政治权威,实际上是一种分散型社会治理模式。我国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之后,社会治理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在继续发挥党政部门作用和优势的同时,促进群众通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广泛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这与西方国家社会治理弱化政治、消解权威的逻辑是根本不同的。实践表明,国情不同,社会治理的理论和模式必然有所不同。即使在西方各国,其社会治理模式也有很大差异。
立足国情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我们在借鉴西方社会治理的一些有效做法时坚持以我为主,进行创造性转化。例如,我国一些地方开始试行“网格化治理”时,曾按西方国家网格化治理的思路,以每一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进行网格划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不同于地广人稀的西方国家,在我国如果不考虑村落布局和人口等实际因素,就会导致网格与基层行政单元的犬牙交错与重叠设置,进而大大增加基层社会治理成本。因此,许多地方在实践中坚持因地制宜,将“网格化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相结合,或者把一个自然村(或行政村)设置成一个网格,或者把一个行政村划分为多个网格,或者把多个自然村纳入一个网格,这样就把“网格”概念用活了。
立足国情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当用好我们的历史资源,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乡风传统。比如,目前农村不少地方制定的村规民约,就是将现代社会规范与村情实际、当地风俗相结合的产物,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村民自治的基本行为规范,得到了村民认同。又如,一些地方建立的“乡贤理事会”,借鉴我国乡绅治理的历史经验,发挥本地德高望重的长者贤者的带头模范作用,提升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稳定性。由此可见,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历史传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当用好自身的优秀历史传统,而不能把现实与历史割裂开来,盲目引进其他国家的理论和模式。
立足国情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关键是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在这一社会治理体制中,党委领导是第一位的。实践证明,加强和改善基层党委对社会治理的统筹谋划与组织领导,能够更好地凝聚社会力量、完善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提升治理效能,从而有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可见,我国社会治理必须立足自身国情,而不能“言必称希腊”。只有立足自身国情的社会治理,才能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成长、壮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并为世界提供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 人民日报 》( 2018年09月12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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