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案例
4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营根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推广站原站长姚诚孙等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等处分。
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营根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推广站原站长姚诚孙、畜牧兽医站畜牧员方富亮利用工作便利,分别多次挪用代收的农户危房改造自筹资金84.09万元和5.48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016年,吊罗山乡什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业基,在明知农户王某和利用其已故兄长王某祥的名义和自己名义申报危房改造的情况下,仍审核通过其申请并上报乡政府重复申领补助款,吊罗山乡政府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干部郑鹏违规审核通过该申请,致使王某和多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5万元。此外,郑鹏还存在将危房改造补助进度款拨付给未动工建房的农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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