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共产党员】刑侦战线上的技术“尖兵”
——记海口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王先文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000多起,建立了10万人的生物特征库,利用法医物证技术为各办案单位提供了近4000份破案线索材料。自2009年开始在市公安局法医物证检验工作岗位任职至今,海口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王先文带领市公安局技术民警参与破获了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以过硬的战斗力彰显了“科技尖刀”队伍的本色。
王先文,入选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是海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技术专家组成员,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等,并于2017年获得了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优秀刑警”“海南省十佳刑警”等荣誉称号。
2004年,王先文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常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潜心研究 提升法医物证检验水平
刑事技术工作,是与高科技接轨紧密的警种。2009年,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刑事技术工作水平,王先文开始承担起组建市公安局法医物证实验室的任务。实验室创立之初,只有王先文一个人。“当时,我接触相关工作不多,为了尽快组建起实验室并投入使用,在广东省的相关单位进行了一个月的培训后,就回来开始搭建我们的实验室。”王先文说,因为新设备全是进口的,这给他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为了用好这些设备,他下了不少功夫。
连续两个月的时间,王先文整天泡在实验室里。功夫不负有心人,实验室于2010年4月顺利建成并正式受理案件。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王先文经常利用工作之余翻阅各类专业书籍,在多项技术上做出突破,为我市的法医物证检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现场物证经“502”显现后再进行法医物证检验,一直是难以攻克的难关,王先文与同事在实践工作中反复研究探索,终于取得了实际性的突破。王先文撰写的论文《疑难物证“502”显现后物证生物特征提取方法的应用研究》于2015年底在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
发挥专业 破获大案要案建功
宝剑锋从磨砺出。2010年,由王先文负责建起的法医物证实验室发挥作用,并在破获王某被杀案中建功。
“当时,王某被杀一案中现场物证只有犯罪分子遗留的手电筒,该物证在法医物证检验领域中属于高难度检材,检验成功率极低。”王先文说,经过法医物证技术检验,实验室成功检验出犯罪分子的生物特征,经过比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系黄某某。该案在法医物证证据支持下得到快速侦破。
经过几年的建设,市公安局法医物证实验室已经成为我市屡破大案要案的“杀手锏”。
2016年7月, 我市发生一起特大入室盗窃案,损失财物价值高达近千万元人民币,此案系我省建省以来损失金额最大的一起盗窃案。接报后,王先文与同事一起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验,发现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给痕迹物证的提取和利用增加了不少难度。
“为了不放过一切蛛丝马迹,王先文对犯罪分子多处接触翻动过的物品表面进行了检验,终于在现场物证中检出一混合生物分型。他及时按照峰形高度差别反复排列、核对,成功找出一完整男性生物特征分型,并通过数据对比确认王某为嫌疑犯。”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三大队队员徐洁说,此案的快速破获不仅为事主挽回了全部损失,还更进一步地精准比对了混合分型,这一切都离不开王先文的努力。
排忧解难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破获大案要案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市公安局法医物证实验室,在为民排忧解难中也时刻体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市民政局与刑事技术支队联合开展了滞留受助人员数据库建设与身份查找专项工作。王先文再次扛起重任。
王先文接过任务后,立即带领有关技术人员前往海口市安宁医院、海南省博德精神病医院等多家医院共采集滞留受助人员血液样本近500人份,并在物证系统中设立滞留受助人员数据库模块,首批共为25人明确了身份,并为两名智障流浪者找到了家人。
2015年起,王先文带领市公安局技术民警开始无偿为我市的家庭困难无户口人员进行亲子鉴定,至今已为700名无户口人员及其亲属进行了检验鉴定,帮助他们解决了就业、上学、低保申请等问题。
自2004年开始从事法医检案工作以来,王先文始终坚持要还给受害者一个公平正义。他以“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的实干担当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彰显了“科技尖刀”的本色。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就是要用我的技能和汗水来守护平安、捍卫正义。”王先文说,每当案件告破的那一刻,就是他最开心的时候,“为死者言,为生者权”是他作为刑警最值得骄傲的地方,也是他作为一名法医的荣耀。
相关链接:
中秋假期次日海口景区迎客流小高峰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