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既同中央和国家机关保持总体一致,又体现海南特色
我省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系首个获得中央批准的地方机构改革方案。9月27日上午,海南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省人大会堂召开,我省机构改革工作随后展开。海南日报记者9月29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机构改革后,我省将设置党政机构55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政府机构37个,同中央和国家机关保持总体一致,并体现海南特色。
此次海南省机构改革设置的55个党政机构中,43个对应党中央机关、国务院部门,做到了上下贯通、优化协同。进一步优化了组织、宣传、统战、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机关党建等职责配置;明确了机构编制、公务员、新闻出版、民族宗教、港澳事务等由省委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或领导的事项;对设置过细、职责交叉重叠的机构职能进行整合,推动党委机构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政府部门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突出服务“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突出保障高质量发展,突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不少改革举措紧紧围绕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例如,组建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同时挂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与对外开放工作的统筹协调。聚焦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调整优化商务厅职责,加挂省口岸办公室牌子,同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才发展局等党政职能机构。适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要求,组建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林业局,将陆地、海洋自然资源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重新组建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大环保管理体制。适应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要求,整合旅游、文化、体育职能,组建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服务全域旅游发展。
其中,机构改革后,海南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0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6个。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挂省海洋局牌子,省商务厅挂省口岸办公室牌子;省科学技术厅挂省外国专家局牌子;省外事办公室与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此外,省政府还设置部门管理机构7个,其中,省信访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改革后省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组成部门
办公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生态环境厅
农业农村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商务厅
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安厅
司法厅
民政厅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审计厅
外事办公室
水务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应急管理厅
直属特设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统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业局
医疗保障局
扶贫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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