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日消息(记者钟圆圆)9月30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人民医院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工作实施方案》,海南省委、省政府正式决定将海南省人民医院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全面推进海南医教协同发展,促进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省人民医院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后,行政关系上隶属海南医学院管理。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海南医学院所属各附属医院医疗业务的统筹管理。移交后医院职能将发生变化,省人民医院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后,作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在继续承担原有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职能基础上,增加承担医学生临床教学和实习的职能,并成立相应临床医学院。
据悉,省人民医院整体移交后,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不变,享有自主经营权和对本院中层及以下干部职工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免情况报海南医学院党委备案。省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继续列入省委管理,日常管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兼任海南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省人民医院院长兼任海南医学院副院长,是党员的同时兼任海南医学院党委委员,相应增加海南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院长职数。
编制成建制移交后,除省管干部外,其他省人民医院在岗人员(含在编、聘用人员)按照海南医学院现有直属附属医院的同类人员进行管理。省人民医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及省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评定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系列职称。
10月中旬,省卫生健康委将和海南医学院签订《海南省人民医院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协议书》,确保整体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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