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8日消息(记者黄晖)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不仅违反法律,也将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近日,海口美兰木木罗莎商行就因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被食药监部门处以8000元罚款。
据介绍,8月1日,美兰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海口美兰木木罗莎商行检查,在货架上发现外包装均无中文标签的食品:奥尔特莱干红(750ml/瓶)6瓶,克里米亚(银标干红葡萄酒,750ml/瓶,灌装日期:2017年10月20日)18瓶,IVR红酒(750ml/瓶,灌装日期:2017年12月19日)8瓶,ANNA葵花籽油(中桶)、ANNA大豆油(中桶)共15瓶。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商品进行了扣押。
经查,今年6月,海口美兰木木罗莎商行从绥芬河市满昌粮油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购了上述产品放于店内销售,进货时未建立进货台账登记,未履行进货查验,未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进货单据和合格证明等资料。其中,IVR红酒已售出4瓶;ANNA葵花籽油(精炼压榨葵花籽油)及ANNA大豆油(精炼压榨大豆油)已售出3瓶。销售上述食品违法所得314元。
美兰区食药监局指出,海口美兰木木罗莎商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该局已于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店扣押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并没收其314元的违法所得,同时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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