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
推行7到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
我省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开展“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 使全“海南无假货”品牌在全球叫响,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推行市场主体“不制售假货”、假一赔十、七到三十天无理由退货等自我声明公开承诺制度,开展一批市场主体向社会公开倡议和承诺活动。
根据《方案》,今年我省将使“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形成震慑。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2019年,“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取得重大进展。推动“海南无假货”品牌、诚信示范建设,市场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市场消费环境得到根本净化。2020年,“海南无假货”品牌形成。国际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初步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更加有力,市场交易行为更加公平诚信,实现“海南无假货”3年攻坚目标,打造“海南无假货”品牌。2021年到2025年,持续推进“海南无假货”长效机制建设。总结行动经验,巩固、扩大行动成果,健全完善“海南无假货”长效机制,假货率控制指数达到国际先进标准,形成“海南无假货”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省将实行最严格的市场监管。实施最严格的产(商)品抽查抽检制度,到2020年,所有产(商)品监督抽查抽检全覆盖。建立联合发布机制,定期发布产(商)品名录。推进“海南无假货”示范点建设并迅速推广。推行市场主体自我声明公开承诺。压实生产者、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电商平台、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经营者的监管责任,引导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全面推广产(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加快推进明码实价制度,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建立全国产品防伪溯源验证公共平台(海南)数据中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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