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的警情通报”,引发关注。经核实,此消息系谣言,对此,动物园和警方及时进行了辟谣。当日,动物园方向海淀公安分局报案。经警方工作,当日22时许,将造谣人员毛某某(男,25岁,北京人)抓获。该人交代称,其为了和微信群成员开玩笑,伪造了警情通报并在群内发布,群成员通过微博进行转发,导致在网上传播。对此,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对于这次错误,毛某某深感后悔,表示自己当时只是为了开玩笑,没有意识到这样开玩笑可能带来的后果,没有想到假通报被传播后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自己将接受教训,也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在网上也不能做出圈出格的事。
警方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警方将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请各位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遇有谣言,请及时举报。
相关链接:
网络辟谣讲方法 使用亲民渠道三招击中谣言“命门”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