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倡议开展
消费扶贫行动
市级领导干部“以购代捐”每月购买贫困户农产品
10月15日,记者从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干部消费扶贫示范带头作用,号召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贫困群众勤劳致富,建立购买者有回报、受助者有尊严的新型消费扶贫模式,海口决定在市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活动。
据悉,从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市级领导干部每人每月将拿出不少于200元,从本人抓农村党建促脱贫攻坚联系点或其他贫因村,以及扶贫性农业合作社或企业,直接购买或通过“海南爱心扶贫网”采购时令瓜菜、水果、肉蛋、米油等农副产品或手工艺品,推动解决贫困户销售难题,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其中,市级领导干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结合联系点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出产情况,向贫困村“下订单”。既可每年一次性或逐月逐季度向驻村第一书记预付爱心扶贫款,也可适时通过“海南爱心扶贫网”付款购买。同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防止形式主义和新的不正之风,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将大力支持第一书记开展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贫困群众技术培训、质量监测追溯等工作,确保质量安全、价格合理,既不能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更不能让产品价值数量超过所支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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