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7日消息(记者钟圆圆)近日,省外某地的学校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时,发放了印有商业广告的小黄帽和红领巾,性质恶劣。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10月17日,海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各学校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要特别关注有无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认真核查各类“进校园”活动是否有夹带商业活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备案审核,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对于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要上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对于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如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上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动。各类“进校园”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要增强校长教师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杜绝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布不利于中小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对违规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给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学校一方净土。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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