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8日消息(记者黄晖)变更经营场所,却未及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变更的企业要注意了。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18日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海口斯柏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博汇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恒瑞医学仪器有限公司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被食药监部门分别处罚10000元。
据介绍,此前,原海南省食药监局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组对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2018年度飞行检查。检查发现:
(一)海口斯柏实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9号GSP医药商城-主体商城1019号”,该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住所”和“经营场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9号海南医药商城-主体商城4016号”,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二)海南博汇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银沙街6号第5层”,与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住所”和“经营场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8号新海钢酒店6层”不符。
(三)海南恒瑞医学仪器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为“海口市金贸西路龙江大厦12楼A2-2”,与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住所”和“经营场所”为“海口市南宝路3号南宝电脑城801-804室”不符。
截至飞行检查时,上述3家公司均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变更。随后,原海南省食药监局向海口市食药监局移交了飞行检查结果。
海口市食药监局指出,海口斯柏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博汇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恒瑞医学仪器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口市食药监局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对上述3家公司各处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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