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分别从加强制度建设和结合行政审批实施联合奖惩两个方面推进,联合奖惩机制初步建立。近两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738 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7331人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410人次,追究拒执罪41人,拘留617人,罚款 157.5万元,因被采取惩戒措施而主动履行义务2237人,履行金额7.75亿元。
加强制度建设方面,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研究制定《海南省加强和规范联合奖惩名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范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名单信息的共享和发布、构建信用修复机制。我省还先后出台《海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联合奖惩机制。拓展奖惩举措和方式,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结合行政审批实施联合奖惩方面,我省主要通过两个模块建设实现。一是建设信用查询模块,嵌入省和地 级市行政审批系统和相关行业管理系统,对管理对象实现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和查询。二是建设联合奖惩功能应用模块,依托省行政审批系统和地级市行政审批系统,在事项审批环节中接入联合奖惩功能应用模块,推进 联合奖惩落地。
另据透露,今年9月初,省发改委协助省文明办拟制了《海南省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我省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19个方面的失信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目前该方案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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