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8岁在读孤儿生活补助,合法吗?
大坡镇民政办:依法取消,孤儿可申请农村低保金和教育助学金
“生活保障金停发后,她的生活和学业都会受到影响的。”10月23日,海口市大坡镇中税村村民林友坤致电海报集团热线电话966123称,侄女许玉妹目前就读于海口市第一职业中专,今年10月满18岁,根据孤儿生活保障政策相关规定,年满18岁的孤儿不再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因此许玉妹将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读书和生活将再度面临困难。
据了解,许玉妹今年10月份满18岁,她的母亲2005年去世,父亲2012年去世。父亲去世的时候,许玉妹12岁、弟弟许玉强10岁、妹妹才8岁。为了让3个孤儿健康成长,许玉妹父亲同母异父的弟弟林友坤主动承担起三姐弟临时监护人的角色,并在大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为三姐弟办理孤儿补助申领手续,每人每月可以领取900元的孤儿生活补助。
目前,除了许玉妹在海口上中专外,弟弟妹妹均在大坡镇东昌学校上初中。根据孤儿生活保障政策相关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孤儿,无论是否就业、是否自立,一律中止、停发孤儿生活保障金。前不久,林友坤接到了大坡镇民政办将停发许玉妹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今年55岁的林友坤,种地谋生,收入并不高。他自己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上大学、一个刚刚参加工作,家境也并不宽裕。
许玉妹该如何渡过难关继续求学?海南日报记者带着问题采访了海口市大坡镇民政办。大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周家仁介绍说,根据海口市孤儿救助管理办法,在读孤儿等无生活来源人员,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成为低保人员,每月可获得460元的农村低保金。由于许玉妹还在就读,大坡镇民政办将为她申请每年3500元教育助学资金。周家仁表示,许玉妹随时都可以前来申请这两项救助,民政办将以最快速度帮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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