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微信里有上万元却赖4000元房租
拘留所里撒泼,还是赖不掉
小吃摊摊主抗拒执行被罚200元
在海口泰龙城小吃街摆摊,每月收入可观,手机微信和支付宝里还有上万元,但易某却赖着4000元的房租多年不给。22日晚上至次日凌晨,海口龙华区法院执行干警执结了彭某申请执行易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年底,易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决向房东彭某支付房租一万元。判决生效后,易某未积极履行义务,房东彭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3年6月,法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易某银行存款人民币6000元,经查,确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遂于2013年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后申请执行人彭某称被执行人易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向法院要求恢复该案执行。经多方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在海口泰龙城小吃街租赁固定摊位做生意,生意兴隆,每月有可观的收入。
10月22日晚上8时许,法院执行团队携带搜查令、拘留决定书,来到泰龙城小吃街易某摊位依法进行搜查,看到突然出现的法院干警,易某非常吃惊,但态度强硬恶劣,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一行迅速将易某带上警车并开往海口市拘留所拟对其司法拘留,途中法官持续做易某的思想工作。到拘留所后,易某仍不思悔改,撒泼打滚,企图耍赖蒙混过关,抗拒执行。
晚上10时,坐镇执行指挥中心的龙华区法院院长钟文渊通过单兵系统发出指示,“从她手机查看支付宝和微信账户”。易某当即慌了神,法警拿开了易某死死捂住口袋的手,收走易某的手机。经查,易某手机支付宝账户内余额7000多元,微信账户内零钱2000余元。执行法官告知易某,其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办理拘留手续的过程中,执行法官仍对其开展长达一个小时的释法析理,讲明拒不执行判决的后果,易某这才输入支付密码,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4000元,该案得以最终执结。鉴于易某的行为,法院变更处罚措施,决定给予其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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