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共交通,偶尔脑子不在线,就有可能坐过站……
正常来讲,发现坐过站,到下一站下车然后坐对向车辆返回即可。可是,有的人偏不。
前天,北京刚刚发生这样一件事。
10月29日上午,一辆678路公交车在驶出公交站时,乘客邓某(57岁,本市人)称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但是,因车辆已驶出站台,司机便根据规定拒绝了邓某的要求。不料,未能遂意的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导致车辆在司机躲闪时偏离正常行驶方向。司机紧急刹车也未能避免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剐蹭。
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嫌疑人邓某已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前曾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例。
2018年4月2日,安徽蚌埠,包师傅驾驶长途大巴正常行驶,在距终点还有2km时,一名女乘客忽然提出要在路边下车。包师傅向其解释:这里是繁华路段,大巴不能停车。不料这名女子突然抢夺方向盘来回转动,车辆也随之来回左右晃动。
乘客劝阻、包师傅提醒,这名女子态度强硬,充耳不闻,见抢夺方向盘无效,又开始推搡、击打包师傅。包师傅提醒她有危险:“你胆子怎么这么大?”该女子放言:
“我胆子就是这么大!”
最终,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包师傅牢牢抓住方向盘保持车辆稳定,在靠边停车后报了警。涉案女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7年6月,重庆铜梁区,一名男子在公交出站200多米后,忽然要求下车。遭到拒绝后,该男子忽然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司机紧急停车,此时车辆距路边水沟仅有几厘米。最终,男子被行拘5日。
2015年12月,在江苏常州,一辆公交车刚驶离站台,一名女子突然怒骂司机并抢夺方向盘,导致司机紧急刹车、车内乘客多人摔倒。经调查,该女子因公交进站时未及时下车,见车重新开动便迁怒于司机。
抢夺正在行驶中车辆的方向盘,不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而且由于机动车高速运行在公共道路上,还极易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从各地司法判决来看,乘客抢夺正在行驶车辆方向盘的行为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这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这类行为,希望车上乘客要勇于出手,不要让司机独自面对恶人恶行。今年4月20日,一辆由衡阳开往长沙的大巴车在发生男子强抢方向盘的紧急情况时,车上乘客一怒而起将其制服,一名男乘客为了制止其危险行为,一脚向其飞踹过去。
幸运的是,大巴司机牢牢控制住方向,避免了一场可能的惨剧。交警在接到报警后也迅速赶到现场将涉案男子控制,并将其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网友表示:“希望这一脚教会他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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