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40年,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经历了四次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飞跃”。
从人民政协理念与实践的演进的性质和程度上,可以将改革开放40年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分成为四个跃迁阶段。第一次飞跃,融入人民民主与互相监督的元素;第二次飞跃,锲入了基本政治制度的元素;第三次飞跃,强化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元素;第四次飞跃,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元素。
改革开放40年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四次飞跃,给我们留下了四点重要启示:
第一,必须把握人民政协发展的时代性特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四次飞跃始终与改革开放的时代内涵演进相适应。无论是人民民主、基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还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等,都体现了改革开放不同发展阶段的时代特征和人民政协探索创新的宝贵经验。
第二,必须把握人民政协发展的功能性特征。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重要形式,体现出协商民主的根本性理念、制度和完整程序,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科学典范。
第三,必须把握人民政协发展的民族性特征。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对世界政治的一种创造性贡献。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人民政协在民族性与世界性交融中向世界民主政治展示了中国智慧。
第四,必须把握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规律性特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人民政协理论体系中涉及基本问题的核心内容。丰富和完善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人民政协理论创新的关键。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在历史传承中形成了内在的基本结构,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实践中不断调整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新的政协章程修正案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的表述,与时俱进,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元素。传承与创新,是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主基调。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四次飞跃诠释了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内在规律。
(作者系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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