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1日消息(通讯员章鹏彪 记者刘杰)11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西秀派出所共成功处置4起工人爬塔吊讨薪事件,拘留7人。
典型案例一:余某均扰乱单位秩序案
2018年11月5日8时45分,西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长影环球100工地,有一名工人爬上正在施工中的塔吊讨要薪金,扬言不给欠款就跳下去自杀。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了解,讨薪人员名叫余某均,重庆人,系该工地聘请的木工包工头。余某均要求施工方一次性付清欠款124万。
案件发生后,西秀派出所立即向秀英公安分局汇报,同时通知消防、120急救、区劳动监察大队及余某均的家属等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期间,民警与余某均通电话做其思想工作,劝其下塔吊商量处理拖欠款项事宜,但余某均拒不听从劝告,并扬言不满足其要求就坚决不下塔吊。为确保余某均的人身安全,民警将余某均劝回塔吊操作室,并安排人员送水和食物上去,避免其因在塔吊上时间过长、体力消耗过大发生意外。
经秀英公安分局与施工方协商,11月8日,施工方支付了余某均84万工程欠款,并承诺余款于2019年1月25日前支付。当日20时许,余某均在现场工人的陪扶下下了塔吊。随后,民警将余某均传唤回派出所调查,对余某均过激的讨薪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给予余某均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张某福等4人扰乱单位秩序案
2018年10月24日10时10分许,110指挥中心报称在粤海大道万泰工地有人因劳资纠纷爬上塔吊自杀。接报后,西秀派出所民警到场询问得知,现场4名男子叫种某武、姬某腾、种某宝、张某福,因和工地讨薪,爬上塔吊准备跳下。经民警劝说5个小时后,4名男子才从塔吊上下来,随后民警将4人带回派出所。西秀派出所依法对种某武、姬某腾、种某宝、张某福等4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因劳资纠纷而采用跳楼、封门或者堵路等行为,都属于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秩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当有劳资纠纷发生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选择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也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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