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1月12日电(记者王井怀)记者12日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向小微企业贷款禁止收取承诺费等费用,进一步减免收费,营造小微企业融资良好环境。
日前,山西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其中要求,向小微企业贷款禁止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对此,山西银监局在违规收费举报机制的基础上,将联合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银行机构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意见要求,银行机构要加强与保险机构的合作,优化小微企业银保合作业务流程,构建合理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等优惠条件,稳步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
此外,山西省将加大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山西省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积极创新信用类金融产品,稳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存货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并合理提高抵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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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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