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4日从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一中年男子蒙某某利用假身份证和假机动车登记证书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将租来的车辆用于抵押,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日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蒙某某判处刑罚。
2016 年6月25日,蒙某某以朋友结婚需要借小轿车为由向张某某租了一辆丰田牌小轿车。蒙某某以张某某的信息伪造了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将假证件的照片替换成自己的。次日,蒙某某便利用假证件与被害人袁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将该辆小轿车抵押给袁某某,袁某某当日交给蒙某某6万元。同年6月28日,蒙某某想再次借款,便与袁某某协商变更借款金额后,再次借款2万元。
直到2016年7月24日,车主张某某发现其车辆存在异常,便赶往车辆定位地点,发现自己的车正被另一个人使用。2016年7月25日,根据张某某举报,公安民警从袁某某处扣押到该辆丰田牌小轿车并退还张某某。同日,蒙某某通过银行汇款人民币3万元给袁某某后,便失去联系。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蒙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赃款人民币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本案承办检察官提醒,由于打印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犯罪分子提供的伪造证件仅凭肉眼很难辨别真伪。在实物抵押借贷过程中,一是要确认抵押人的身份,不可轻易相信别人;二是要认真验证相关证件的真伪,加强防范,可以将抵押人提供的证件拿到相关部门查询确认,切莫给骗子有机可乘。
相关链接:
黑客入侵网站添加建造师名单 伪造证件谋利被抓·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