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9日消息(记者钟圆圆)11月,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接近尾声,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全力推进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作,确保11月30日前对已竣工但还未组织验收的危改房全面完成竣工验收,所有危改户全部搬迁入住。
根据相关文件的标准和要求,海南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全面完成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对已竣工但还未组织验收的危改房,尤其是2018年脱贫退出户的危改房,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各市县危改办要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动员并督促危改户搬迁入住新房,鼓励村民采取亲帮亲、邻帮邻方式搬迁入住新房。同时各市县要为危改户搬迁提供服务,必要时,协调提供搬迁工具或运输车辆。11月底前危改户必须全部搬迁入住。
海南省住建厅要求,对于异地新建危改房的贫困户,搬迁入住新建房屋3个月内,各市县应拆除旧危房。危改户原旧危房属独立住房的,应按规定予以拆除;属共有住房或联排房屋的,可予以保留,但危改户不能继续使用旧危房。属共有住房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纳入一户一档纸质档案资料。各市县还要对危改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于未满足最低建设要求的危改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查遗补漏完善住房功能,特别是厨房厕所、水电问题要抓紧建设到位,在12月10日前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
此外,各市县还要对不符合面积标准的危改房进行全面整改,对于总面积超标大于18平方米的或是人均未达到最低面积标准的危改房,各市县要按照相关要求,于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同时,还要协助属地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按照规定按时足额拨付危改补助资金。
海南省住建厅提醒各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应包括档案表、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书等21项资料。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基础上,各市县要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经大数据平台比对,截至目前,海南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与全国住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共有8475条危房信息数据不一致。各市县危改办需主动对接扶贫部门,共同指导乡镇政府逐户逐条精准核实危房信息差异的原因,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信息进行相应修改完善,确保两个系统危房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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