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威慑作用,深化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琼山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琼山区甲子镇琼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明忠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扶贫政策问题。2014年,陈明忠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未认真调查核实贫困户申请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导致6户不符合帮扶条件的农户被纳入贫困户,共违规领取帮扶资金56300元。2018年5月,陈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琼山区三门坡镇谭文邮电卫生党支部书记、三门坡镇卫生院谭文分院院长岑选雄违规同意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岑选雄在扶贫工作中,违规同意挪用精准医疗扶贫专项资金,用以报销三门坡镇卫生院谭文分院员工在扶贫工作中产生的误餐补助、劳务补助和差旅费等费用,其个人报销领取2000元。2018年5月,岑选雄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三、琼山区甲子镇益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毛坤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扶贫政策问题。2014年,沈毛坤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未认真调查核实贫困户申请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导致2户不符合帮扶条件的农户被纳入贫困户,共违规领取帮扶资金35350元。2018年5月,沈毛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琼山区龙塘镇仁庄村委会“两委”干部王爱花、玉柳村村民小组长韦发英不正确履职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取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资格问题。2016年,王爱花、韦发英在玉柳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仔细核实村民韦某仕户经济情况和实际住房情况,便将其作为2016年危房改造对象上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韦某仕农户获得危房改造指标并领取补偿款8000元。韦发英在纪律审查中不配合审查工作。2018年6月,王爱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韦发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琼山区教育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梁其才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多发教育扶学资金问题。2016年12月,琼山区教育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梁其才在负责发放扶学补助资金过程中,没有认真与区扶贫办及各乡镇扶贫办对接好补助对象信息核实工作,在各镇政府已发放扶学补助资金的情况下,仍审核通过并向 374 名补助对象发放扶学补助资金,造成超标准发放补助资金194850 元、重复发放补助资金8100元,全区合计多发放扶学补助资金 202950元。2018年6月,梁其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第一民生工程,以严细深实的作风和精准管用的措施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为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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