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23日电(记者 王靖)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2018年内蒙古按年度下拨资助资金共20676万元,19167名经济困难大学生受到资助,完成201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
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内蒙古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调整和改进资金发放机制和发放办法。自治区对录取到普通高校且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学生,由一次性资助3万元、4万元转变为本科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万元;专科每学年资助1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万元。2018年,内蒙古共救助了低保困难家庭学生1380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5202人、孤儿163人,涵盖全日制本科9264人、全日制专科9903人。
此次教育专项救助,有效解决了贫困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确保了自治区范围内每一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进一步减少因学致贫困难家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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