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新浪微博上关于“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话题引起热议。标题中的男子是一名艾滋病患者,其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引起公愤。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应引起重视。
首先,这个名为“动物无常”的患者被传播艾滋病病毒后,选择的不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是去治疗,而是把自己的不幸恶意报复到他人身上,甚至大肆炫耀,这是在公然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任何苦难和不幸都不能成为戕害他人的借口,这种禽兽不如的行为让所有有良知的人为之愤怒。
面对此种恶劣行径,仅靠道德指责已经失去实际效用,现在最重要的是确认事实真相,一旦事情被证实,司法程序应及时介入,依法严惩。《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这种行为需要从刑事层面考量。
另外,在愤怒的同时我们必须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毋庸置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需要帮助,相关组织也做了大量工作,并且还在继续努力。但总体来讲,这个群体在社会中是受到歧视的,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患者在患病后感到无助,没有人提供心理疏导和相关的帮助,个人的孤独感和无助感,很容易引发心理问题,导致恶意报复的行为发生。
所以,正确认识和预防艾滋病非常重要。近年来,艾滋病防治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4%,其中,性传播占比高达93.1%,而让人担忧的是,感染者中青年学生人数不断增加。面对复杂、严峻的艾滋病防治形势,面对这一事关公众心理感受和身体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们要加强社会宣传力度,让人了解感染艾滋病的原因及后果;其次,年轻人好奇心重,很容易因猎奇心理不慎跳入“火坑”,因此,学校也应重点加强艾滋防治教育,同时发布防治艾滋病公益小组的联络方式,万一发生问题,也可以及时找到这些组织寻求帮助。此外,要严厉惩戒恶意传播、感染艾滋病的丑恶行径。还有最重要的,我们应吸取他们的教训,做到洁身自好。(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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