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由于该男子拒不配合执法,执勤交警便立即将其带离现场,送至专业机构强制抽血检测。最终结果显示,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周某,47岁。据其交代,当晚他与朋友在海甸岛某饭店吃饭饮酒。饭局结束后,周某明知饮酒,但还心存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准备前往海甸岛某KTV,没想到没走多远就被交警查获。目前,周某和其他3名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进入年底,随着各类聚会增多,请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杜绝酒驾。
相关链接:
安全文明出行 海口公安交警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高速交警“唐僧式执法”走红 妙语回怼体现执法艺术
海口交警支队琼山大队整治文庄路交通乱象
海南交警公布全省高速公路10个事故隐患点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