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17日就主权投资基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洗钱和贪腐案刑事指控美国高盛公司及其两名前银行家,寻求巨额赔偿并判处涉案人员监禁。
高盛发言人随即回应,称马方指控受到“误导”,高盛将为自身辩护,同时继续配合调查。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说,马来西亚检方就高盛公司所涉一马公司的债券发行指控高盛公司、高盛前银行家蒂姆·莱斯纳和黄宗华以及两名一马公司前雇员。
托马斯在一份声明中说,高盛承接3项债券发行业务,帮助一马公司筹集65亿美元。债券发行过程中,27亿美元资金遭侵吞。
声明说,债券由一马公司子公司发行,得到高盛公司保荐,但提交的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作为全球知名的债券发行保荐方,高盛应当施行最严苛标准,但他们没有达到任何标准。”
马来西亚方面寻求对高盛处以“远超”27亿美元遭侵吞资金的罚款,要求判处4名被告每人至多10年监禁。4名被告涉嫌共谋贿赂马来西亚公职人员,以便高盛操作债券发行。
高盛收取了6亿美元债券发行费用。托马斯指认这一收费数倍于市场水平。对此,高盛先前解释,一马公司债券发行存在额外风险,包括一马公司要求快速拿钱和高盛在投资者购买前先行购入。
一马公司是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2009年就任总理后设立的国家投资基金,以国有资金从事投资。按照美国政府司法部的说法,2009年至2014年,一马公司多达45亿美元遭侵吞,其中7亿美元汇入纳吉布个人银行账户。纳吉布否认腐败。
马来西亚政府今年5月设立工作组,调查一马公司洗钱和贪腐案。纳吉布已经因为一马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案件受到30多项指控,罪名包括滥用职权、背信和洗钱。
包括美国和瑞士在内的多个国家同样着手调查。美国检察机构上月起诉高盛前银行家莱斯纳和黄宗华。莱斯纳认罪共谋洗钱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陈立希)(新华社专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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