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0日消息(记者傅巍)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20日从海南公安交警总队获悉,海南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2018年通过开展“今冬明春”“三年攻坚战”“百日安全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货车超载、非法改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月至11月,全省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462起,死亡782人,受伤286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3.8%、13.0%、6.9%。此外,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76万余起,其中13类重点交通违法15万余起。
一、从13类重点违法查处量构成来看,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查处量最大,达到10万余起,占13类重点违法总量的70.2%。
(一)酒后驾驶查处情况。2018年1至11月份,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836起,同比下降12.5%。
(二)无证驾驶查处情况。2018年1至11月份,全省共查无证驾驶违法行为7385起,同比下降16.7%。
(三)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8年1至11月份,全省共查货车超载违法行为7576起,同比下降23.1%。
(四)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8年1至11月份,全省共查非法改装违法行为7541起,同比上升11.7%。
二、“三驾”“三乱”“两闯”“两牌”和不礼让斑马线违法查处情况
2018年1月至11月,全省共查处“三驾”“三乱”“两闯”“两牌”违法行为113万余起。
2018年1月至11月,全省共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54225起。
三、交通违法行为分布情况
(一)查处前十位的交通违法行为。2018年1至11月份,全省查处交通违法数量排列前十位的分别是:违法停车、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乘人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设施不全。
(二)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分布情况。2018年1至11月份,全省共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34万余起,其中十位货车违法是: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和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未粘贴反光标识、乱鸣喇叭、违反禁止标线、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这10类违法行为合计19万余起,占货车违法总数的56.9%。
(三)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分布情况。2018年1至11月份,全省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2万余起,其中排名前十位摩托车违法是:驾乘人员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违法停车、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禁令标志、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逆向行驶。
相关名词解释:
三驾:酒驾、醉驾、毒驾。
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
两闯:闯红灯、闯禁行。
两牌:假牌、套牌。
13类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毒驾,货车超载,非法改装,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摩托车超员,报废车上路,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客车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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