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工作
海南农村贫困人口就医禁收住院押金
记者今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我省明确要求全省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专项救治和对口帮扶等有关工作,禁止医疗机构向贫困患者收取任何形式的住院押金。违规情节严重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采取取消其新农合定点资格、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省卫健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海南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所有医疗机构住院时,包括驻琼部队、武警、边防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除因意外事故住院且责任方不在贫困患者,并应由责任方预缴押金的除外,医院均应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禁止向贫困患者收取任何形式的住院押金。
省卫健委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对所属医疗机构仍在收取贫困患者押金的,应及时立案调查并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采取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经省卫健委调查核实属实的,将在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应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执行“一站式”结算方面,省卫健委要求,农村贫困人口在新农合省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慢病门诊执行“一站式”结算,并确保贫困患者经“一站式”结算后,住院报销要达到90%、慢病门诊报销要达到80%,达不到比例的要及时协调回补。
按照要求,海南还将启动新增大病病种专项救治工作。省卫健委提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建定点医院专家组,并对新增的12种大病病种患者开展摸底排查。各省级定点医院负责牵头组建新增相应病种的省级专家组,制定相应病种救治的临床路径。
在对口帮扶方面,我省要求,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要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保证派驻医务人员在岗。各支援医院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支援工作,对帮扶人员不到位或工作敷衍的,受援市县医院可向省卫健委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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