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2月24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24日记者从山西省高院获悉,山西省7个地市法院日前对20个黑恶势力团伙依法公开宣判,130名成员受到严惩。
日前,太原、运城等7个地市法院分别对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公开宣判,130名被告人受到严惩。其中,2名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162万元。涉恶势力犯罪的人中,20人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1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7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犯罪类型上看,这些犯罪团伙以犯寻衅滋事罪居多,占到本期宣判犯罪的86%;此外还有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等。
据悉,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均经过法庭依法开庭审理,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主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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