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2月24日电(记者张紫赟)经营小额贷款公司起家,以“套路贷”模式获取高额利息,暴力讨债,武力打压竞争对手,收买公安民警充当“保护伞”……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蔡天宝等人涉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至2018年3月,以蔡天宝为首的犯罪组织以不需要任何抵押担保、快速放款为诱饵,形成固定的“套路贷”模式,广泛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出借高利借款,通过收取中介费、手续费等方式收取额外费用,使借款人实际所得借款被减少,债务被虚增。同时采用牙签扎指甲缝、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打砸玻璃滋扰等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制侮辱、诈骗、抢劫、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其中敲诈勒索数额40余万元。
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寻求“保护伞”,蔡天宝通过公安民警武昌东,腐蚀拉拢张海涛、李杨、崔洪泉等公安民警。2014年6月,武昌东、李杨明知蔡天宝诬告陷害单某某,仍立案侦查,致单某某被错误羁押8个月。武昌东等人还利用职权帮助蔡天宝索要债务,为蔡天宝领导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充当“保护伞”,使其发展壮大。数十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出于对该犯罪组织的恐惧和害怕被打击报复,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
庭审中,20名被告人共被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其中5名民警被起诉参与黑社会组织罪、诬告陷害罪等罪名。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告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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