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认定的互联网运营平台
将获最高500万元经费
记者从互联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亚新修订的《三亚市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及《三亚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三亚将对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园区、运营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开办经费,用于完善基础配套建设、加强招商宣传和提升服务能力建设等,增强互联网产业聚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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