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2月3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APP名: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上线使用,上线仪式在该系统的开发基地浙江省杭州市举行。该系统的互联网WEB端、扣缴客户端和税务大厅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也同时向社会开放。
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已于近期上线,纳税人可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扫二维码或在主流应用市场下载使用。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报并补扣享受。
据介绍,纳税人的填报方式有四种:一是按照各地税务局公告的渠道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并填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各省税务局网站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当天,全国各地8000多个办税服务厅,共邀请了2万户扣缴义务人和10万名自然人纳税人率先使用该功能,第一时间体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流程。
相关链接: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