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谭谟晓)银保监会7日公布了第四批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光大永明人寿成为唯一入围企业。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意思是,纳税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对养老金账户积累阶段的增值收益免税,等个人领取时再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年5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从经营要求、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出要求。
具体来看,开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除外。
此外,具备较强的产品精算技术能力、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以及完善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等也是保险公司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硬指标”。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对光大永明人寿报送的开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确认其符合暂行办法所列经营要求。银保监会将加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开展。
自2018年5月31日银保监会公布第一批名单以来,截至目前,已有新华人寿、中国人寿等20家保险公司获批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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