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我市发生19起环卫工在路面作业被撞伤的事故
司机路上悠着点 环卫工人“伤不起”
在桂林洋大道作业的环卫工人林先生倒在了一辆大货车的右前轮底下,再也没站起来,最终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近日,美兰区法院宣判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令人唏嘘,货车司机最终被判缓刑。环卫工人路面作业人身安全的问题再次引起市民关注。1月9日,来自市环卫局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发生19起环卫工在路面作业被撞伤的交通事故,路面作业的环卫工人人身安全存在诸多威胁。
记者 高潮
交通事故威胁环卫工安全
2017年10月22日下午3时35分许,环卫工人林先生像往常一样在桂林洋中学路段清理路面的垃圾,不料,一辆超载轻型自卸货车从身后冲了上来。货车前右保险杠碰撞他的身体右侧部位,他摔倒在货车右前轮底下。司机紧急刹车后,他的身体因惯性被往前推挤了几米远,经省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林先生右下肢大面积挫裂伤伴骨折等损伤,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肇事司机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2年。
这只是环卫工人在路面作业发生车祸的冰山一角。市环卫局副调研员刘波直言,由于环卫工人的工作场所大多是在马路上,交通事故伤害严重威胁着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据统计,每年都会有环卫工人在路面作业遭遇交通事故,去年就发生19起,好在没有造成死亡。
海口京兰环卫公司环卫工人柯春桃至今还记得自己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惊险一幕。去年2月,她骑作业电瓶车在路上巡检卫生,自东向西经过江东大道潭览二号桥时遭遇同向行驶小轿车追尾,当场颅脑损伤、内脏器官出血、身体多处骨折,一度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后来才脱离生命危险。
环卫公司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险
环卫工人被称为“城市美容师”,每天凌晨5时开始上岗,24小时路面上都能看到环卫工的身影。9日上午,在龙华区国贸二横路,环卫工李生生正弯腰捡地上的垃圾。他直言,自己负责的路面多是内街内巷,遭遇车祸等意外伤害的概率相对小些,但是一些高危作业的环卫工人就没那么幸运。
“环卫工凌晨清扫路面,去道路隔离带清理垃圾、巡桥拾捡垃圾,这些都属于高危作业。”海口龙马环卫公司负责某片区环卫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何永才透露,一般在世纪大桥、海秀快速路、南大立交桥路段作业的环卫工人是公司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在这些路段作业的危险系数相对高一些。
为了确保环卫工人路面安全作业,除了日常对环卫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我市4家环卫公司都要求环卫工路面作业时必须要穿反光工作服。据刘波介绍,公司还为每一位环卫工人购买了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有的甚至高达80万元。
司机驾车请减速避让环卫工人
目前,市区城区主干道环卫作业实现100%机械化,环卫工人在路面清理的垃圾有大部分来自司机的车窗抛物。“一些司机素质不高,随手从车窗抛物,扔下纸巾、瓜果皮等垃圾,不但给环卫工增加了工作量,还增加了人身安全风险。”刘波直言,环卫工人前去捡拾垃圾时,经常会遇见有车辆不减速的情况,给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尽管环卫公司反复给环卫工人强调注意躲避车辆,规避作业风险,但仍有发生车祸的情况。
司机驾车车速较快也威胁着路面作业环卫工的人身安全。据我市4家环卫公司统计,路面作业的环卫工遭遇车祸跟司机驾车速度过快不无关系。何永才还记得,前年一名同事在世纪大桥海甸岛下桥口路段作业时,被一辆疾驰的轿车撞到导致骨折。
刘波呼吁,广大司机驾车途中应做到减速避让环卫工人,不从车窗抛物,市民不随意乱丢垃圾,共同保障环卫工人路面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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