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昨天(10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自去年10月份17种进口昂贵的抗癌药品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后,我国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患者可以实际使用上,目前,全国已使用60多万盒纳入医保后的进口抗癌药,大大减轻癌症患者用药负担。
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抗癌药品实行零关税,国家卫生健康委采取相关措施,促进抗癌药降价后能供进医院。首先把临床急需的癌症防治用药纳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以优先配备使用癌症防治药品需求为导向,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了12种抗肿瘤新药和丙肝的治疗药物。研究制定一系列癌症治疗的临床路径和用药指南,明确了对新型抗肿瘤药物在病理、特护用药等方面的指导要求。在医保费用方面,17种国家谈判的抗癌药物费用不纳入总额控制范围,对合理使用的费用按规定单独核算保障。二是在医疗机构使用方面,对供应保障和合理使用药物提出了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 宋树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通知,要求有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及时配备谈判药品,而且要求每周要报送采购和使用进展。这个文件已经从10月下旬,到现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这里有一个截至1月3日的统计数据,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共1386家医院上报了相关数据,绝大部分都根据需要采购了刚才所说的谈判的抗癌药。全国现在已经使用的抗癌药是60多万盒,减轻了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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