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医保局了解到,1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支持海南医疗保障事业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过5类15项措施支持,加快推进海南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
《意见》明确,5类措施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加大医疗保障扶贫力度、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和强化医保治理能力建设。
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方面,支持海南实行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探索稳定连续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机制,完善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
在医疗保障扶贫方面,支持海南创新医疗保障扶贫机制,加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
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面,支持海南加强医保基金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医疗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引进第三方评价或者审计监督,与信息化智能化监督形成互补,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在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支持海南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指导海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以按病种收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探索DRGs付费。
国家医疗保障局支持海南建设基层“一站式”医保(社保)综合服务网点,支持海南与广东探索开展跨省就医人员点对点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支持海南在全国医保信息化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率先开展基于大数据、智能化、精益化、标准化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试点,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
《意见》还对支持海南推进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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