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河长制湖长制评估工作结束
推动河长制湖长制
从“有名”向“有实”落实
1月19日,全省河长制湖长制评估工作总结会在海口举行。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显示,目前一些市县借助河长制创新河流生态治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长效机制未落实、公众参与度不高、河流生态面貌有待改善等问题。
评估报告显示,在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上,目前东线、中线市县的工作效果明显优于西线市县。海口市、东方市、三亚市、儋州市、万宁市等市县党政合力推进该项工作,因地制宜,借助河长制湖长制落实创新河流生态治理和管理的新模式。
目前,河长制湖长制推行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市县对该工作的重要性尚未认识到位,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较低。同时,推行工作大部分仅落实在“有名”(“四个到位”落实情况)层面,“有实”(河长履职与河湖管护成效)层面落实尚未到位。
下一步,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将继续夯实河长、湖长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同时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知晓度,加大河湖生态治理力度,改善河湖生态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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