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4日消息(记者黄晖)海南省市场监管局24日发布通告,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25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海口龙华一羊肉摊所售羊肚检出氧氟沙星。
据了解,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氧氟沙星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喹诺酮类药物若在人体内残留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大剂量或长期摄入可能引起肝损害。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药监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附: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龙华冯圣伟羊肉摊销售的羊肚,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琼海政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莘县天穆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鸡胗,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琼中营根运豪羊肉摊销售的羊肝,检验项目沙丁胺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万宁万城陈亚二猪肉摊位销售的猪肠,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澄迈金江中心市场王爱南摊位销售的鸭肝,检验项目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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