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8日消息(通讯员崔善红 记者伍凤妹)28日下午,在海南高院召开的“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护航民营经济”新闻发布会上,海南高院制定了《海南法院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了20条具体举措。
据了解,《意见》分为4大部分20条内容,提出要打破思想藩篱,创造性运用司法政策,多措并举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明确要坚持五项司法原则,即坚持慎用刑事手段调处民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的司法原则,坚持慎用刑事强制措施的司法原则,对于企业之间纠纷的调处,坚持价值引领、注重化解、有利发展的司法原则,对于企业与政府之间纠纷的调处,坚持平等保护和调解为主的司法原则,对于企业在创新中涉知识产权的问题,坚持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司法原则。提出将打造为民营企业创办、经营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平台,加快涉企案件的“立、审、执”工作,在攻坚“执行难”中,充分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介绍,下一步海南高院将成立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做好涉民营企业相关审判执行工作。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报告和典型案例,适时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和其他重大审判信息公开,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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