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31日消息(记者黄晖)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大米,近日,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被罚10000元。
据介绍,2018年11月9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收到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味香米”(生产日期:2018年9月2日;规格:5kg/包)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口市食药监局查实,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泰味香米”120袋,规格5kg/袋,货值金额3426元,违法所得162元。该局对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62元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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