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5日消息(特约记者梁崇平 通讯员王聘钊 记者黄晖)2月4日除夕当天及5日凌晨,海口美兰区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查处一批非法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并依法进行处罚。
2月4日10时许,民警在海甸街道开展日常巡查时,巡逻到人民东里和碧海大道,当场发现两名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杨某浩、陈某媛。经审查,杨某浩、陈某媛如实承认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杨某浩、陈某媛各给予行政罚款500元。
2月4日10时30分许,民警在海口市海甸岛福安村开展日常巡查时,在福安南村70号当场发现一名非法携带烟花爆竹人员陈某英。经审查,陈某英如实承认自己携带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陈某英给予行政罚款500元。
2月4日20时许,民警在海甸街道开展烟花爆竹清查行动,巡逻到福安上村232号商铺时,发现有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女子李某姑,遂将该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李某姑如实承认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其给予行政处罚200元。
2月4日晚,城管部门在碧海大道艺诚驾照训练场及时查扣烟花爆竹5大件,并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及教育。
2月5日0时20分,警方得到线索称,青年路、中贤一村、山内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出警,在白龙街道中贤一村1号和山内村二里110号、青年路八层楼小区分别发现一名燃放鞭炮人员,民警随即将三人带回所进行调查。
2月5日凌晨,民警在上坡社区、君尧社区等处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四名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许某就、王某兴、吴某旭、金某。经审查,四人如实承认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各给予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相关链接:
除夕空气质量优!海口禁燃烟花爆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行政拘留9人 海口龙华区严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严格执法 海口龙华区依法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除夕夜海口市四套班子值班领导巡查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