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2月10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日出台意见,将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据介绍,送教上门是保障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送教上门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就读、年龄在6—15周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和家访情况,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做出送教上门的教育安置方式,并征求家长意见。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送教上门对象常住地,就近指定乡镇中心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承担送教上门任务,避免出现送教对象与送教学校距离过远的问题。
陕西省还要求落实“一人一案”。首次送教上门,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残障类别、个人潜能等情况,与学生家长一起,参考教育部印发的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建立残疾学生受教育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
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送教上门对象建立学籍。为方便管理,可单独设立送教上门班。
送教学校应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育计划和具体情况,每月至少送教2次(不含假期),每次至少2个课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送教质量,条件允许的,可以采取网络远程送教和现场送教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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