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复制推广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复制推广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经验,涉及海口等地16条典型经验。
2012年至2014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在海口等22个城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共同配送模式,构建布局合理、运行有序、绿色环保的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16条典型经验。
可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完善组织机制。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二是优化政策环境。主要包括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完善标准体系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三是提升管理水平。主要包括便利通行停靠、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四是完善配送网络。主要包括构建三级配送体系、构建冷链物流体系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五是优化配送模式。主要包括物流园区落地模式、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模式、商圈便利店共同配送模式、专业市场商户共同配送模式、末端资源共享模式、统仓统配模式、信息平台整合资源模式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涉及海口的典型经验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标准体系、便利车辆通行停靠、构建三级配送体系、构建冷链物流体系等方面。《通知》指出,南京、南宁、贵阳、海口、乌鲁木齐、厦门市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海口市制定《海口市城市共同配送车辆管理规范》等6项地方规范和标准;海口市根据商贸领域配送需求,积极向主管部门协调通行证,探索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与绩效挂钩,实施分类管理;海口市依托“一带双核三轴”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三级网络布局;海口市建设海南罗牛山冷链物流园等一批冷链物流基地,打造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的冷链物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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